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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
申报指南
(一)服务类项目共8类:
1.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指南代码:F203)
2. 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项目(指南代码:F204)
3.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项目(指南代码:F301)
4.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项目(指南代码:F302)
5.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指南代码:F303)
6.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新建项目(指南代码:F304)
7.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项目(指南代码:F305)
8.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项目(指南代码:F307)
(二)促进类和保护类项目共10类:
1.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指南代码:C101)
2.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指南代码:C102)
3.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项目(指南代码:C201)
4.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项目(指南代码:C306)
5.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指南代码:B401)
6.中国驰名商标补助项目(指南代码:C402)
7.企业知识产权预警项目(指南代码:C403)
8.产业知识产权导航项目(指南代码:C404)
9.地理标志注册项目(指南代码:C405)
10.地理标志运用项目(指南代码:C406)
 
2021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指南代码F203):
鼓励企业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成果进行质押贷款融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50%贴息奖补,每个项目Highest支持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我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申报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10%,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
3. 申报项目符合我市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申报企业与银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放贷银行已与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签订知识产权金融合作协议;
4. 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申报对象应当是同一法人,质押知识产权为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单种单件或多种多件混合知识产权;
5. 质押期间出质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6. 企业已按约履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完毕,合同贷款还本付息日应在项目申报年度内,第一次申报应在2020年7月1日-2021年3月31日期间内,第二次申报应在2021年4月1日-2021年7月31日期间,且合同项目未曾获过财政贴息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过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其中“项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情况”中,“贷款银行意见”须由贷款银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银行公章确认)(必选);
2.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必选);
3.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必选);
4. 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加盖审计或账务专用章)(必选);
5.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必选);
6. 借款合同(必选);
7. 知识产权权质押合同(必选);
8.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必选);
9. 质押知识产权授权证书(必选);
10.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报告或无锡市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识产权估值分析报告(必选);
11. 银行贷款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必选);
12. 企业各级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项目(指南代码F204):
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对其拥有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单个或组合知识产权投保保险,按实际支出保费的50%资助,每个项目Highest支持30 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我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 申报单位已将所属知识产权与保险公司签订了知识产权保险合同,且已全额缴纳保费,投保保险公司已与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签订知识产权金融合作协议;
3. 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申报单位应当是同一法人,投保知识产权为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单种单件或多种多件混合知识产权;
4. 投保知识产权涉及单位核心技术或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投保期间投保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5. 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和发明人奖的专利和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方式实现价值的知识产权优先投保。
三、申报方式
列入市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支持范围的,无需申报单位申报,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代为申报,统一申请保费补贴,同一保单不得重复申请保费补贴。
四、申报材料
1.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必选);
2.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必选);
3.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必选);
4. 无锡市各地区知识产权保险投保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明细(按行政区域划分)(必选);
5. 申报对象与相关保险公司签订的知识产权保险合同(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必选);
6. 知识产权保险保费发票和支付凭证(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必选);
7. 各级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项目(指南代码:F301)
分阶段实施,先期启动根据承担单位自有投入情况1:1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以后每年根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给予支持,每次Highest不超过500万,累计支持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市(县、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受政府委托筹建集聚区的开发区管委会,市(县、区)所在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发展;
2. 申报单位与市(县)、区政府签订协议,对集聚区发展要有扶持政策,区支持总额不得低于市支持总额的50%,对入驻集聚区内服务机构免三年租金,同时给予招商引资奖励等支持政策;
3. 集聚区物理空间上有独栋大楼2万平方米以上;
4. 集聚区要组建专业化公司运作,配备知识产权招商、管理、服务人员,在无锡缴纳社保人员10人以上;
5. 集聚区要有保障园区发展、活动的专项经费预算,自有经费不少于2000万元;
6. 需制定三年发展规划,经过三年建设,集聚区至少集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30家,包括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代理机构、评估机构、金融(银行、基金公司、保险等)机构、认证机构、律所、咨询机构、援助(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专业服务窗口等,形成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运营网络;三年建成一个综合展厅和网站,打造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展示、咨询、代理、托管、价值评估、运营、交易、投融资、产业化、维权、诉讼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线上线下结合的一站式全流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三年至少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活动10次以上,积极承办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论坛,积极参与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协办太湖奖设计暨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扶持获奖项目落地集聚区。
第二年申请支持还需增加:
1. 集聚区内累计集聚区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5家;
2. 开展各项知识产权活动6次以上。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过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必选);
3.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必选);
4. 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加盖审计或账务专用章)(必选);
5.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必选);
6. 申报单位与所在地政府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地区支持总额不得低于市支持总额的50%、免三年租金)(必选);
7. 申报单位的场地证明材料(明确面积)(必选);
8. 申报单位缴纳社保、学历、专业资质等证明材料(必选);
9. 申报单位三年发展规划(必选);
10. 申报单位前期投入证明材料(必选);
11. 体现申报单位近两年成效的内容证明材料(取得的资质、开展培训、公益活动、论坛、参与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协办太湖奖设计暨高价格培育大赛、机构排名、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典型或成功案例、亮点创新等)(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项目(指南代码:F302)
分阶段实施,先期启动根据承担单位自有投入情况1:1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支持,以后按年运营服务收入的20%Highest250万元给予奖励,累计支持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无锡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司;
2. 申报单位与市(县)、区政府签订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区支持总额不得低于市支持总额的50%、免三年租金等扶持政策;
3. 平台要围绕某个主导产业,可以建在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国家级园区或高校、科研院所,场地不少于1500平方米;
4. 申报单位在无锡缴纳社保人员10人以上,其中研究生或专业人员(副高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等其他专业资质)不少于30%,有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经验且有成功运营案例,具备相关行业资质的优先;
5. 需制定三年发展规划,经过三年建设,申报单位在无锡缴纳社保人员20人以上,其中专业人员(副高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等其他专业资质)不少于50%;三年建成专业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展厅,集展示、咨询、托管、评估、运营等功能于一体,辐射全无锡及周边地区,盘活无锡本土知识产权存量,引入国内外知识产权增量,加快知识产权成果在无锡转移转化,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三年平台可运营专利数量大于1000件,最后一年运营公司运营服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代理服务收入不纳入运营服务收入),其中涉及无锡运营占50%以上;三年平台建设一个中小微企业专利托管中心,托管企业不少于500家;牵头成立专业产业领域知识产权联盟,组建一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积极争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开展各项知识产权活动5次以上。
第二年申请支持还需增加:
1. 平台建成一个中小微企业专利托管中心,服务托管企业不少于200家;
2. 平台牵头成立专业产业领域知识产权联盟,组建一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开展各项知识产权活动3次以上;
3. 平台可运营专利数量大于500件。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过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必选);
3.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必选);
4. 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需体现运营服务收入)(加盖审计或账务专用章)(必选);
5.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必选);
6. 申报单位与所在地政府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地区支持总额不得低于市支持总额的50%、免三年租金)(必选);
7. 申报单位的场地证明材料(明确面积)(必选);
8. 申报单位缴纳社保、学历、专业资质等证明材料(必选);
9. 申报单位三年发展规划(必选);
10. 申报单位前期投入证明材料(必选);
11. 体现申报单位近两年成效的内容证明材料(取得的资质、开展培训、公益活动、论坛、机构排名、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典型或成功案例、亮点创新等)(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指南代码:F303)
分阶段实施,先期启动根据承担单位自有投入情况1:1给予不超过200万元支持,以后每年根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给予150万元支持,累计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无锡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公司或事业单位;
2. 申报单位与所在区政府签订协议,明确区支持总额不得低于市支持总额的50%、免三年租金等扶持政策;
3. 平台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主要方向为知识产权大数据、知识产权金融等服务领域;
4. 具备一定的工作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有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必需的配套设施;
5. 申报单位在无锡缴纳社保人员10人以上,其中研究生或专业人员(副高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等其他专业资质)不少于30%,管理层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意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对知识产权价值认知度高;
6. 需制定三年发展规划,经过三年建设,申报单位专业人员(副高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等其他专业资质)不少于50%;建成一个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展厅,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利用的数据库,免费开放知识产权数据、金融产品等基础信息,提供知识产权数据检索、信息推送、利用、托管、评估等服务;建设一个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中心,服务托管企业不少于1000家,积极争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开展知识产权公益活动不少于5次;探索商业化可持续发展模式,能持续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增值有偿服务。
第二年申请支持还需增加:
1. 平台建成一个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展厅,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利用的数据库,免费开放知识产权数据、金融产品等基础信息,提供知识产权数据检索、信息推送、利用、托管、评估等服务;
2. 平台建成一个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中心,服务托管企业不少于500家;
3. 开展知识产权活动不少于3次。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过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必选);
3.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必选);
4. 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加盖审计或账务专用章)(必选);
5.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必选);
6. 申报单位与所在地政府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地区支持总额不得低于市支持总额的50%、免三年租金)(必选);
7. 申报单位的场地证明材料(明确面积)(必选);
8. 申报单位缴纳社保、学历、专业资质等证明材料(必选);
9. 申报单位三年发展规划(必选);
10. 申报单位前期投入证明材料(必选);
11.体现申报单位近两年成效的内容证明材料(取得的资质、开展培训、公益活动、论坛、机构排名、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典型或成功案例、亮点创新等)(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新建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新建项目(指南代码F304)
新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在集聚区内落户,根据其投入规模、专业人才数量、业务领域等给予适当支持,每家Highest支持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新注册在无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运营、金融、认证、律所等机构);
2. 申报单位与集聚区签订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区支持总额不得低于市支持总额的50%、免三年租金等扶持政策;
3. 具备一定的工作场所,不少于350平方米,有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必需的配套设施;
4. 申报单位在无锡缴纳社保人员10人以上,其中研究生或专业人员(副高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等其他专业资质)不少于30%,管理层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意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对知识产权价值认知度高;
5. 需制定三年发展规划,经过三年建设,累计服务企业不少于350家,服务收入(含代理)不少于1000万元,在无锡缴纳社保人员不少于20人(在无锡缴纳社保),其中专业人员(副高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等其他专业资质人员)不少于50%。
其中(以下均指三年累计数,涉及无锡企业的业务占比70%以上):
(1)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申请5000件以上(含发明专利申请2500件以上),授权专利3000件以上(含发明专利授权1000件以上),PCT境外申请150件以上;
(2)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商标申请5000件以上,注册2500件以上,马德里商标申请150件以上;
(3)评估咨询运营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评估或咨询报告350份以上,促成知识产权导航预警分析、运营交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150单以上;
(4)知识产权银行专营机构质押融资放贷额达10亿元以上;
(5)知识产权保险专营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保险350单以上,保险保额达1亿元以上;
(6)认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推认证350家以上;
(7)律所服务知识产权相关案件350件以上。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过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必选);
3.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必选);
4. 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加盖审计或账务专用章)(必选);
5.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必选);
6. 申报单位与集聚区或所在区政府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地区支持总额不得低于市支持总额的50%、免三年租金)(必选);
7. 申报单位的场地证明材料(明确面积)(必选);
8.申报单位缴纳社保、学历、专业资质等证明材料(必选);
9. 申报单位三年发展规划(必选);
10. 申报单位前期投入证明材料(必选);
11. 体现申报单位近两年成效的内容证明材料(取得的资质、开展培训、公益活动、论坛、机构排名、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典型或成功案例、亮点创新等)(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项目(指南代码F305)
开展本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根据服务成效、人才引进培养等绩效评价结果给予适当支持,每家Highest支持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在无锡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运营、金融、认证、律所等机构),已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两年以上;
2. 具备一定的工作场所,200平方米以上,有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必需的配套设施;
3. 申报单位在无锡缴纳社保人员10人以上,其中研究生或专业人员(副高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等其他专业资质)不少于30%,管理层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意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对知识产权价值认知度高;
4. 上年度服务知识产权企业100家以上或代理知识产权量1000件以上或知识产权服务收入300万元以上;
5. 须提供近两年知识产权服务(代理)数量、服务成效质量、新增专业人才(副高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等其他专业资质人员)情况;
6. 需制定三年发展规划,经过三年建设,累计服务企业不少于350家,服务收入(含代理)不少于1000万元,在无锡缴纳社保人员不少于20人(在无锡缴纳社保),其中专业人员(副高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等其他专业资质人员)不少于50%。
其中(以下均指三年累计数,涉及无锡企业的业务占比70%以上):
(1)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申请5000件以上(含发明专利申请2500件以上),授权专利3000件以上(含发明专利授权1000件以上),PCT境外申请150件以上;
(2)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商标申请5000件以上,注册2500件以上,马德里商标申请150件以上;
(3)评估咨询运营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评估或咨询报告350份以上,促成知识产权导航预警分析、运营交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100单以上;
(4)知识产权银行专营机构质押融资放贷额达10亿元以上;
(5)知识产权保险专营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保险350单以上,保险保额达1亿元以上;
(6)认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推认证350家以上;
(7)律所服务知识产权相关案件350件以上。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过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必选);
3.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必选);
4. 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加盖审计或账务专用章)(必选);
5.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必选);
6. 申报单位场地证明材料(明确面积)(必选);
7. 申报单位缴纳社保、学历、专业资质等证明材料(必选);
8. 申报单位三年发展规划(必选);
9. 申报单位上年度开展业务情况证明材料(必选);
10. 体现申报单位近两年成效的内容证明材料(取得的资质、开展培训、公益活动、论坛、机构排名、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典型或成功案例、亮点创新等)(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行业协会项目(指南代码F307)
组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代理服务行为,开展知识产权培育、评估、评价、公证、调查、援助、保护、培训、交流等活动,每个项目Highest支持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无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会长或理事长单位或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
2. 协会内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代理机构、评估机构、金融(银行、基金公司、保险等)机构、认证机构、律所、公证处、咨询机构、援助(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专业服务窗口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少于100家,其中专利代理机构不少于50家;
3. 需围绕协会日常工作制定三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4. 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代理服务行为,开展知识产权培育、评估、评价、调查、援助、保护、培训、交流等活动;
5. 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园区进企业开展免费初级培训,鼓励为企业和园区开展有偿知识产权精准增值服务;
6. 每年需提交一份绩效报告,包括开展活动的图片视频材料。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过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必选);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必选);
4. 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加盖审计或账务专用章)(必选);
5.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可选);
6. 协会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清单(必选);
7. 申报单位三年发展规划(必选);
8. 体现申报单位近两年成效的内容证明材料(开展培训、公益活动、论坛、知识产权培育、评估、评价、调差、援助、保护等活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代理服务行为,典型或成功案例、亮点创新等)(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指南代码:C101):
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每个项目Highest支持30万元,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建设。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我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管理层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意识,具备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知识产权分管领导、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专用经费;
3. 已完成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备案,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或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
4. 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多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产出,拥有有效注册商标,有效授权专利不少于30件且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优先支持拥有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有国际市场销售或有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经历的企业;
5. 专利技术转化运用能力较强,实现产业化率较高,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有专利技术产生,其中有1项以上专利产品为企业主营业务产品;
6. 已开始实施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为科研管理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和专利创造、保护提供专利信息支撑;
7. 重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成果宣传,有较为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有较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措施;
8. 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案件;
9. 建设期满后能新增1个高价值专利组合,新申请发明专利20件以上,通过PCT途径新申请专利3件以上;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1件以上,对专利商品及时进行全覆盖保护性商标注册。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过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 项目实施承诺书(必选);
3. 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4. 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备案证明文件(必选);
5. 已完成省贯标绩效评价或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明(必选);
6. 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成果证明材料(必选);
7.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必选);
8. 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必选);
9. 项目后续推进计划报告(必选);
10.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明(可选);
11. 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经历的证明(可选);
12. 地市级以上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文件(可选);
13. 其他证明材料(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和指南代码
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指南代码:C102):
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培育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每个项目Highest支持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我市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2. 管理层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意识,具备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知识产权分管领导、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专用经费;
3. 若申报对象是企业,须已完成省贯标绩效评价或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若申报对象是高校、科研院所,须拥有与所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相关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中心,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科技在研项目,对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给予优先支持;
4. 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多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产出专利技术,所涉及的产业领域为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专利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若申报对象是企业,有效授权专利不少于60件且有效发明授权专利不少于15件(PCT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2抵算);若申报对象是高校、科研院所,有效授权专利不少于100件且有效发明授权专利不少于50件(PCT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2抵算);
5. 专利技术转化运用能力较强,实现产业化率较高,若申报对象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有专利技术产生,其中有1项以上产品为专利技术产品,专利技术产品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前景;
6. 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及资信,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案件,若申报对象是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4000万元以上,税收不低于300万元;
7.已实施专利数据库建设,为科研管理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和专利创造、保护提供专利信息支撑;
8. 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有相关合作协议,合作方应具有相似或相关的技术领域,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9. 重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成果宣传,有较为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有较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措施;
10. 建设期满后能新增1-2个高价值专利组合,新申请发明专利50件以上,通过PCT途径新申请专利10件以上;若申报对象是企业,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2件以上,对专利商品及时进行全覆盖保护性商标注册。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 项目实施承诺书(必选);
3. 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必选);
4. 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必选);
5. 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或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明(必选);
6. 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成果证明材料(必选);
7. 已建成的知识产权数据库使用情况(必选);
8. 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三方产学研合作协议(必选);
9.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必选);
10. 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必选)(高校科研院所除外);
11.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明(可选);
12. 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经历的证明(可选);
13. 地市级以上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文件(可选);
14. 其他证明材料(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项目(指南代码:C201):
鼓励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建设,重视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推动知识产权综合价值实现,对首次取得“贯标”国家认证的Highest给予5万元奖补,省绩效评价合格的优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我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
2. 管理层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意识,具备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知识产权分管领导、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专用经费;
3. 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且已完成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备案,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优先支持。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 项目实施承诺书(必选);
3. 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4. 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明(监审合格证明)(必选);
5. 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备案证明文件(必选);
6. 专利证书(不超过5张)(必选);
7. 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证明(可选);
8. PCT专利、马德里体系商标申请证明材料(可选);
9. 地市级以上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文件(可选);
10. 其他证明材料(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无锡市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项目(指南代码:C306):
筹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建集中许可授权的专利池,开展知识产权培育、评估、评价、调查、援助、保护、培训、交流等活动,每个项目Highest支持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无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牵头单位或依法登记的产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
2. 需邀请某一具体产业领域或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园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机构等不少于50家单位参与;
3. 各联盟成员单位具备共同利益诉求,具有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内在动力和强烈意愿,在所在产业领域具备专利等知识产权积累,至少构建1个集中许可授权的专利池,可以形成知识产权集聚或互补优势;
4. 需围绕某一具体产业领域制定三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5. 开展知识产权培育、评估、评价、调查、援助、保护、培训、交流等活动,鼓励联盟为成员单位开展有偿知识产权精准增值服务;
6. 每年需提交一份绩效报告,包括图片视频材料。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 项目实施承诺书(必选);
3. 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4.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内50家以上成员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5.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内排名前五位成员单位专利申请和授权成果证明材料(必选);
6.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内排名前五位成员单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必选);
7.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内排名前五位成员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必选);
8. 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核心专利池证明材料(必选);
9.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三年发展规划(必选);
10.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成员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明材料(必选);
11.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成员单位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或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明(必选);
12. 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必选);
13.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成员单位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经历的证明(可选);
14. 地市级以上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文件(可选);
15. 其他证明材料(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指南代码B401)
对国内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成功的,按维权诉讼实际发生的律师费或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费的50%给予后补助,每个项目Highest支持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在无锡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机构,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
2. 申报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经营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了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知识产权维权应对、知识产权人才储备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3. 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发生地为中国大陆地区、港澳台地区、二十国集团(G20)成员国和地区;
4. 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完成距申报时间不超过5年(国家、省、市已资助过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5 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对本市有关产业具有一定借鉴和指导作用,对我市政策制定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或具有其他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影响;
6. 承诺同意将知识产权维权项目有关信息、研究成果、维权经验向社会公开;
7. 委托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举证应诉、法律服务、咨询服务,需签订合同,提供维权诉讼实际发生的律师费或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费的证明材料。
三、知识产权维权类型
1. 维权项目有生效判决并已执行的(项目申请人被认定构成侵权的,不予资助),提供裁判文书及其执行情况等材料(外文材料应提供经过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案件发生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文件);
2. 维权项目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立案的审查决定书,并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诉讼终审审结的(项目申请人维权复审审查未获支持的,不予资助),提供专利复审委审查决定书等材料;
3. 维权项目有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立案的行政裁决书,并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诉讼终审审结的(项目申请人被认定构成侵权的,不予资助),提供行政裁决书及其执行情况等材料;
四、申报材料
1. 填报《无锡市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过审核并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格式,必选);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必选);
3. 项目承诺书(必选);
4. 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加盖审计或账务专用章)及企业纳税凭证(必选);
5. 项目有生效并已执行的裁判或裁定文书及其执行情况等材料; (外文材料需满足申报条件要求,必选)
6. 项目费用凭证;(需列清单,必选)
7. 项目举证应诉、法律服务合同或协议等材料;(必选)
8. 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信用信息查询意见表》。(必选)
9. 所涉知识产权的证书或其它权属证明材料;(可选)
10. 申请主体各级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可选)
2021年度中国驰名商标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中国驰名商标补助项目(指南代码:C402):
在商标维权过程中被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个项目Highest支持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我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
2.主动应对商标纠纷,成功维权,在维权过程中被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提供证明材料;
3.委托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举证应诉、法律服务、咨询服务,需签订合同,提供维权诉讼实际发生的律师费或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费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
1.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项目实施承诺书(必选);
3 .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4 .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证明文件(必选);
5.商标管理人员职务、职称证明材料(必选);
6.与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可选);
7.律师费或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费发票(可选);
8.地市级以上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文件(可选);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企业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无锡市企业知识产权预警项目(指南代码:C403):
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或出口型企业开展专利预警项目,单个项目Highest支持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我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口型企业,有明确的企业运营类知识产权预警需求,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在出口过程中发生过知识产权纠纷的企业;
2.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良好,具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人员以及必要的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
3.有明确的合作对象,合作对象可以是本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本市其他具有开展导航预警服务的服务机构;
4.合作对象至少拥有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文献资源,并具有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
5.合作对象了解相关技术领域,有良好的专利分析既往业绩,优先支持承担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专利分析项目的机构;
6.合作对象具有专业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至少应有1人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2人具有申报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材料
1.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项目实施承诺书(必选);
3.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4.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必选);
5.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或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明(必选);
6.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明材料(可选);
7.专利申请和授权证明材料(必选);
8.已建成的知识产权数据库使用情况(必选);
9.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必选);
10.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必选);
11.产品出口证明材料(必选);
12.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等合作协议(必选);
13.合作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14.合作单位人员资质证明(必选);
15.合作单位曾经承担过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专利分析项目资料(可选);
16.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经历的证明(可选);
17.地市级以上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文件(可选);
18.其他证明材料(可选)。

 
2021年度无锡市产业知识产权导航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无锡市产业知识产权导航项目(指南代码:C404):
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区域试点示范县(区)围绕主导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导航项目,每个项目Highest支持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我市取得省级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委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产业行业协会,有明确的产业规划类知识产权导航需求;
2.申报单位具备开展知识产权导航工作的基础,能够在人员、经费上提供保障并与合作服务机构密切配合,能确保产业规划类导航任务顺利完成;
3.有明确的合作对象,合作对象为本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本市其他具有开展导航预警服务的服务机构;
4.合作对象至少拥有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文献资源,并具有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
5.合作对象了解相关产业领域,有良好的专利分析既往业绩,优先支持承担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专利分析项目;
6.合作对象具有专业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至少应有1人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2人具有申报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材料
1.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项目实施承诺书(必选);
3.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4.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必选);
5.明确的产业规划类知识产权导航需求证明材料(必选);
6.详细的产业三年发展规划(必选);
7.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成员单位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或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明材料(必选);
8.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成员单位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明材料(必选);
9.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主要企业(不少于10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0.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排名前五位企业专利申请和授权证明材料(必选);
11.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排名前五位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必选);
12.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排名前五位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必选);
13.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已建成的知识产权数据库使用情况(必选);
14.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等合作协议(必选);
15.合作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16.合作单位人员资质证明(必选);
17.合作单位曾经承担过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专利分析项目资料(可选);
18.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成员单位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经历的证明(可选);
19.地市级以上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文件(可选);
20.其他证明材料(可选)。
 
2021年度地理标志注册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地理标志注册项目(指南代码:C405):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培育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有较高知名度的地理标志品牌,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的,每件Highest给予支持10万元;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每件Highest给予支持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注册在无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信用良好,未发生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物质保障;
3.申报单位的地理标志成功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或获批地理标志产品。
三、申报材料
1.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项目实施承诺书(必选);
3 .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证或地理标志产品登记证(必选);
5 .使用地理标志的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6 .地理标志采用的特定质量、技术标准(必选);

7.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则、规定(必选);
8.地理标志管理人员职务、职称证明材料(必选);
9.地市级以上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文件(可选);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选)。

 
2021年度地理标志运用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地理标志运用项目(指南代码:C406):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面实施地理标志保护运用促进工程,每个项目Highest支持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无锡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信用良好,未发生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3.申报单位拥有会员10家(含)以上,近三年每年使用该地理标志商标或产品的销售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申报单位的地理标志商标或产品连续使用三年以上,成功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或获批地理标志产品,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申报材料
1.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项目实施承诺书(必选);
3 .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证或地理标志产品登记证(必选);
5 .使用地理标志的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6 .使用地理标志的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或财务报告(加盖审计或财务专用章)(必选);
7 .使用地理标志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凭证(必选);
8 .地理标志采用的特定质量、技术标准(必选);
9.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则、规定(必选);
10.地理标志管理人员职务、职称证明材料(必选);
11.近三年的地理标志宣传推广证明材料(必选);
12.地理标志产品上一年度的质量检测报告(必选);
13.地市级以上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文件(必选);
1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选)。
2021/05/21 15:39:11 228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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