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无锡市企业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无锡市企业知识产权预警项目(指南代码:C403):
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或出口型企业开展专利预警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我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口型企业,有明确的企业运营类知识产权预警需求,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在出口过程中发生过知识产权纠纷的企业;
2 .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良好,具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人员以及必要的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
3. 有明确的合作对象,合作对象可以是本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本市其他具有开展导航预警服务的服务机构;
4. 合作对象至少拥有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文献资源,并具有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
5. 合作对象了解相关技术领域,有良好的专利分析既往业绩,优先支持承担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专利分析项目的机构;
6. 合作对象具有专业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至少应有1人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2人具有申报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 项目实施承诺书(必选);
3. 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4. 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必选);
5. 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或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明(必选);
6.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明材料(可选);
7. 专利申请和授权证明材料(必选);
8. 已建成的知识产权数据库使用情况(必选);
9.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必选);
10. 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必选);
11. 产品出口证明材料(必选);
12. 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等合作协议(必选);
13. 合作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14. 合作单位人员资质证明(必选);
15. 合作单位曾经承担过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专利分析项目资料(可选);
16. 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经历的证明(可选);
17. 地市级以上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文件(可选);
18. 其他证明材料(可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