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无锡市产业知识产权导航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码
无锡市产业知识产权导航项目(指南代码:C404):
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区域试点示范县(区)围绕主导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导航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为我市取得省级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委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产业行业协会,有明确的产业规划类知识产权导航需求;
2. 申报单位具备开展知识产权导航工作的基础,能够在人员、经费上提供保障并与合作服务机构密切配合,能确保产业规划类导航任务顺利完成;
3. 有明确的合作对象,合作对象为本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本市其他具有开展导航预警服务的服务机构;
4. 合作对象至少拥有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文献资源,并具有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
5. 合作对象了解相关产业领域,有良好的专利分析既往业绩,优先支持承担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专利分析项目;
6. 合作对象具有专业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至少应有1人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2人具有申报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强市建设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须在线打印通审核并带有编码水印的终稿)(必选);
2. 项目实施承诺书(必选);
3. 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4.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必选);
5. 明确的产业规划类知识产权导航需求证明材料(必选);
6. 详细的产业三年发展规划(必选);
7.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成员单位通过省贯标绩效评价或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明材料(必选);
8.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成员单位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明材料(必选);
9.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主要企业(不少于10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0.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排名前五位企业专利申请和授权证明材料(必选);
11.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排名前五位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必选);
12.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排名前五位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必选);
13.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已建成的知识产权数据库使用情况(必选);
14. 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等合作协议(必选);
15. 合作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必选);
16. 合作单位人员资质证明(必选);
17. 合作单位曾经承担过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专利分析项目资料(可选);
18.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成员单位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经历的证明(可选);
19. 地市级以上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明等文件(可选);
20.其他证明材料(可选)。